大灣區四城調整二手房轉讓個稅,惠州個稅稅率減半至1%
2021-09-24 來自: 澎湃新聞 瀏覽次數:92
9月以來,同屬大灣區的廣東四城對二手房個稅政策進行了稅率減半的調整。9月22日,國jia稅務總局惠州市稅務局發布關于公開征求《國jia稅務總局惠州市稅務局關于調整惠州市個人二手房轉讓個人所得稅、土地增值稅核定征收率的公告(征求意見稿)》意見的通知,意見反饋截至日期為2021年10月21日。
公告表示,個人(不包括個體工商戶)轉讓二手住宅的個人所得稅核定征收率調整為1%,個人(不包括個體工商戶)轉讓二手非住宅的個人所得稅核定征收率調整為1.5%。對拍賣等特殊情形轉讓的,按相關稅收政策規定執行。個人(包括個體工商戶)轉讓二手非住宅的土地增值稅核定征收率調整為5%。公告從2021年11月1日起執行。公告的適用范圍為個人(不包括個體工商戶)在惠州市范圍內轉讓二手房,無法ti供fa票等原值憑證,適用公告相應的個人所得稅核定征收率;個人(包括個體工商戶)在惠州市范圍內轉讓二手非住宅,無法ti供fa票等原值憑證,也無法提供合理的重置評估價格的,適用公告的土地增值稅核定征收率。
目前惠州銷售不動產個人所得稅核定征收率為2%。調整后,意味著惠州個人轉讓二手住宅的個人所得稅核定征收率減半,交易成本進一步降低。以一套總價100萬元的住宅來計算,目前個稅為2萬元,政策調整后個稅減半降至1萬元?;葜菔卸悇站直硎?,制定公告是為了進一步推進區域間稅務執法標準統一,公平二手房轉讓稅負,提升辦稅便利度,降低征納成本,提高稅法遵從度和社會滿意度。
9月以來,廣東省至少四城下調了二手房交易個稅至1%。此前的9月14日、9月16日,國jia稅務總局肇慶市稅務局、中山市稅務局、珠海市稅務局先后發布了相同的調整個人二手房轉讓個人所得稅、土地增值稅核定征收率的公告,并自11月起實施。而肇慶、中山、珠海及惠州都同屬大灣區。
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認為,從調整的原因角度看,各個城市公告中都提及了“深化稅收征管改革”的內容,所以類似調整的出發點和房地產關系不深,而是和稅務部門的改革有關系。從深化稅收征管改革角度看,根據今年3月份中yang發布的《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》,其明確提及降低征納成本、推進區域間稅務執法標準統一等內容。從二手房交易市場看,過去個稅征收或存在各di標準不一、稅費計算方式過于繁瑣等內容,顯然和稅費征收成本降低、征稅標準統一等要求是違背的。從廣東市場看,對二手房稅費標準進行調整,在某種程度上支持了粵港澳大灣區的建設,至少在 區域內有望得到統一。嚴躍進續指,此次個稅調整減負更多是惠及多套住房家庭和住房持有時間較短(未滿五年)的家庭,同時稅費調整對于二手房的交易也會帶來影響。第yi、當前各地二手房交易面臨降溫的壓力,二手房個稅政策調整,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二手房交易的成本,有助于二手房的流通。第二、要防范中介等機構炒作此類政策,尤其是炒作房源和房價。